大马政府说阿旦度雅沙礼布是在2006年10月19日晚上10时至2006年10月20日凌晨1时被谋杀的。首席警长阿兹拉(Azilah Hadri)和伍长西鲁·阿兹哈·乌玛(Sirul Azhar Umar)被提控,并被判罪名成立。
2006年10月19日晚上10时01分,根据警方巡逻日记第6494行记录显示,两名不知名的军人去了纳吉敦拉萨的住家(请看1a和2a时间表)。根据第6498行的记录,这两名同样的不知名军人在2006年10月20日6时05分离开(请看1b和2b时间表)。
他们探访的目的从未被澄清。
这意味着,在阿旦度雅假设被谋杀期间,这两名军人正在副首相的住所长达八小时。这两名军人是谁?同时他们八小时期间做了什么?这些都未曾被透露过。
从阿旦度雅被谋杀的10时01分,直到翌日早晨的6时05分,两名军人探访了副首相和/或他妻子。在这样的时段在副首相的住所探访他和/或他妻子肯定是很怪异的。在夜深人静之时,一个人干什么花了八小时在某人的家?
根据一名名叫法兹(Fauzi)的司机的说法,罗斯玛曼梭驾着一辆车牌为WLQ 11的汽车,在2006年10月19日6时48分离开副首相官邸回返她在大使花园(Taman Duta)的私人住所。车上的里程表的记录是86,197。在同一天傍晚,罗斯玛参加了位于吉隆坡敦拉萨路回教基金大厦的一场宴会。
根据法兹的说法,直到当晚的11时20分她才回到家。
翌日,2006年10月20日,罗斯玛再次驾着那辆车牌为WLQ 11的汽车离开副首相官邸回返她在大使花园的私人住所。她同时也有几项任务,并在隔日凌晨1时01分回到布特拉再也。
里程表上的记录是86,315。
第三天,罗斯玛重复一样的日程。她在6时40分离开布特拉再也回返她在大使花园的私人住所,同时执行了一些官方任务,并在当天晚上9时34分回到布特拉再也。里程表的记录是86,550。
在三天内,罗斯玛穿梭往返于普特拉再也和大使花园之间,再加上一些其他的地方,根据记录,全程为350公里。
我建议全国总警长为何这些『官方机密』会泄漏,是否《官方机密法令》已经出现了裂痕,有或是说,全国总警长宁愿掩盖此事,把它列为『拒绝受理』(No Further Action,NFA),以避免首相和他妻子无需回应这些非常令人尴尬的问题。
嗯……我在想,这两名不知名的军人是谁?是否他们在整个八小时内都在副首相的官邸,又或者是,他们在没有任何『官方记录』下溜出去,再溜进来。
噢,我爱死了《官方机密法令》,因为它被用来保护干坏事的人,同时把告密者拉去坐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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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a时间表
1b时间表
2a时间表
2b时间表
2006年10月19~20日巡逻日记
出处∶Malaysia Today
原题∶No Hold Barred∶Another case under the OSA for the IGP to NFA
作者 ∶拉惹柏特拉
发表日期∶28-09-2009
翻译 ∶西西留